请@陈里 @正义网 @正义广东 @北京发布 @人民代表报 @人民日报 @传说中的女网警 等各位阅读并肯定周律师的言论正能量需要传播,为了各位矢志服务的人民,为了各位每月领到的不菲的纳税人支付的收入!谢谢gewei !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