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陈国恩: 我觉得,律师习惯以负面情绪看待社会,以对抗性态度处理案件,而且始终假定自己代表对的一方,攻击对方,这在微博平台造成的影响有时是非常坏的。律师不能把他们在法庭上受法官限定的权利挪移到微博中来,享有无限的话语权,否则会误导网民,网民也要了解律师可能对公众不负责任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