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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蜀秀001

    回复@王卫兵在行动: 辩护律师当庭问徐明,谷早年是不是在徐明公司存了150万美金,为的是以公司名义在国外办事比较方便,徐明承认有这事。谷与儿子每次出国就从中取自已的钱购机票什么的,有什么不可?怎么就叫徐明给谷行贿了?大家看清楚,谁是真正的罪犯。
    #本报声音#【薄熙来案翻供无损证据效力】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陈光中说: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法庭也尊重了他的自我辩护权,让他充分表达,但是这不等于翻供法庭就不能定罪。【法制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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