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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路的奥德修斯

    //@李悔之2012: 薛蛮子嫖娼确是违法,但现在高调宣传薛蛮子嫖娼时,不说”著名企业家、投资人薛蛮子嫖娼”,而说“大V薛蛮子”嫖娼,弄得太多国人不知“大V”为何物,而醉翁之意也昭然若揭!不过有关部门是否想过这样做是否适得其反?
    很久没有转载他人文章了。看到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此文,不得不转。本文是对薛蛮子嫖娼被抓事件,对大V“传谣”事件的诸多评论文章中写得最好的文章之一。建议没有看过此文的认真一读。🔗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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