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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的老婆

    回复@YY的老婆: 一大群毛毛正在袭来。 //@YY的老婆: 重证据轻口供,对,严重支持。但不要因为一方是被告,一方是公诉人,就实施双重标准。二位砖家,眼瞎了不可怕,心瞎了才可悲。
    #本报声音#【薄熙来案翻供无损证据效力】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陈光中说: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法庭也尊重了他的自我辩护权,让他充分表达,但是这不等于翻供法庭就不能定罪。【法制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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