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老是不说话B: //@老顽童墨蓝: 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是不是要加“涉嫌”二字,也显得你们懂法制!//@磨光四射: //@紫贝竹: 让人民都看看有好处,因为还有好多不上网的人。如果只听央视新闻报道,实在太不公平了。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纪实】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薄熙来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亲属、媒体记者、各界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新闻发言人向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