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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铁手

    //@中国公知精神病总院: 博主毕竟是著名律师,大家听明白了:商人嫖娼是私事,法官嫖娼是公事! //@林岳芳: 砍人的流氓燕都去救,嫖娼的薛蛮子不去救?这是严重的见死不救![哈哈]//@姬红: 见死不救?还是嫖娼合法?双重标准一天到晚卖淫合法化的人大代表就这德行?
    @薛蛮子 就是一位喜欢说话的商人,在网络上粉丝多了一些,今天竟然有人喊我去救他,真没有这个必要,这是薛个人的隐私,任何人到没有必要干预。商人做了那件事和上海的的法官做了那件事完全是两回事,我们只关注上海高级法院的法官到底如何处理了,并且持续关注到底,因为法官干了这事就是公事。[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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