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011
与举报无关!别混淆逻辑。 //@铁匠龚厚钦: 请@周泽律师 转告那记者朋友联系铁匠,只要有证据,铁匠将代为举报,以验证调查记者刘虎是否因实名举报被“寻衅滋事”的。 //@周泽律师: 今天中午,北京某报一记者朋友来电,说正准备来一个劲爆的网络举报,看到刘虎被以寻衅滋事拘留的消息,好害怕。 展开全文【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展开全文转发 12498评论 172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