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lawliu5

    心中疑惑太多,打算近期再读《批评官员的尺度》。//@陈有西: 用刑事手段对付舆论,早晚会失败。此风不可涨。 //@aduing1982: //@建军伟业729: 实名举报就是寻衅滋事,你我都犯罪了/@记者王文志: 寻衅滋事罪?刘虎和秦火火罪名一样?
    【新快报记者刘虎疑因发帖被拘留?】刘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于北京第一看守所。刘虎之前以网络举报国家工商局副局长以及上海高院代院长,不知道这是否为涉罪事由?律师注意到,这是京公网安编号,系网络安全警察所办案件?
    1. 微博附图
    转发 779评论 25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