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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窗

    【立案】8月20日《南方都市报》AⅡ16版发布某专题广告。经初步了解,该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我局认为,上述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我局已启动立案程序。请全省媒体自觉抵制类似广告内容的宣传。via广东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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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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