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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上海高院代院长一席话,引发院长不学法的讨论。民众将财产自由生命交给法官裁判,司法应专业化,法官须学法,院长更应懂法。建议《法官法》第9条取消非法学本科可任法官之规定,第12条增加: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高等院校法学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取得司法资格证书,曾从事法院审判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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