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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小這

    那个说“不追究法律责任”的检方,有基础的法律知识吗?照这样推论,强奸你家女人,也可以不用负责任咯?这种畜生怎么进公职单位的!//@許小這: 不知道是幼女,所以不批捕?从带套不算强奸,不付钱不算嫖娼,轮流发生关系,再到突然倒地死亡,政府的公信部门真的是给了大家太多惊喜了。
    【13岁女孩遭强奸后被送精神病院】近日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13岁的少女被25岁男子一夜强奸5次后精神失常,警察抓了嫌疑人,但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受害人精神崩溃。母亲向警方电话求助,结果女儿被警方送进精神病院。by@北京青年报 王宇嫣🔗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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