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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貂蝉丶

    //@张晨初艺术空间: //@汶金让: 嗯,法治之哀![伤心]//@段万金律师: 这是两回事情,一个是私仇,一个是公益,不能相提并论,法官集体嫖妓事件,给本来就很不好的法官形象雪上加霜,全社会可能是对法官加强管制而不是让他们独立,司法独立的目标似乎与我们渐行渐远,这才是罪悲哀的。
    上海这位当事人,锲而不舍地用一年的时间获得法官集体“招妓”的录像,其智慧、毅力、素养在一定意义上远远高于死磕派律师,至少他不用在法院门口“演”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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