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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居西江

    这么说律师手持的是无效文件,这不是浪费办案人员的时间,打拖延官司,反正TMD天天跑法院、律师所工资照发。这可苦了受害人。 //@李钛先生: 【李钛评: 兰和只为恶人做帮凶】兰和为药家律师时,为八刀杀人恶魔药家鑫狂喊"人世间最大的慈悲,就是给生命一个赎罪的机会".疯狂报复受害方.兰和为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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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和律师 贴出一张署名“梦鸽”的李天一案件公开审理申请书。作为一名低素质没文化的法盲,想向微博法律人士请教一下,正式文件里是否应该签署身份证姓名?据我所知,梦鸽女士本名刘清娣,当然不排除刘女士手眼通天,能在正式证件上将艺名改成本名。那么麻烦兰律师再贴一张身份证照片来验明正身?!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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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