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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砍柴: 回复@虹芑北京律师: 言论自由应是思想观点表达。作为律师用"顺奸"比喻不妥。欲给阿飞脱罪应扣住司法层面,从是否有主观故意和危害后果上辩。 //@虹芑北京律师: 本来就是一言论自由!不考虑恶法,按照十年的观点,顺奸就是帮正忙了!
    【称要“炸建委” 女歌手吴虹飞被刑拘】“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记者获悉,吴虹飞已被警方刑拘。 一检察官称,发微博时间与冀中星机场实施爆炸相隔不到10小时,这会加重恐慌,根据刑法,吴虹飞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制晚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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