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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小蝎

    回复@心不在焉王: 完全同意,每个人认知不同,我们不认可他的看法,也可以认为自己比他道德水准高,那也只是个人看法,这都没触发法律,人家已经道歉了,这说明人家还是有担当的嘛,我们应该宽容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 教授认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思考]你怎么看?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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