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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有-惊-慌

    //@简光洲: [威武] //@汶金让: 这不是胡闹吗?一句话就拘人?这是典型的脑残式执法!要是这样,微博上够拘的人太多了!另一种文字狱! //@马九器: 写急了,第一句好像有点问题,应该是针对公民个体的语言暴力乃至死亡威胁,很少受到法治力量的及时有效制约和束缚! //@在西安: [#话题讨论#公民VS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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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读报#] 今天华商报的B9版登了一则新闻。凤翔一男子因不满李天一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在微博上发泄说要炸掉北京市公安局被刑拘。@房立刚律师 说:“我认为此事件达不到拘留的行政处罚标准。不能因为扬言的对象是北京市公安局就如临大敌。这关系到选择性执法,更关系到言论自由的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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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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