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吴敦根律师

    面对汹涌舆论,法院喉舌@人民法院报 连续发帖,一再强调曾成杰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曾成杰是否犯罪是一回事,他的行刑过程是否合法是另一回事,不要混为一谈,姑且不谈曾是否该判死刑,法院不能因为曾的犯罪就可以蔑视他的权利而随意处置。大家更关心的是法院不能是法外之地。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