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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爱日记

    //@青石律师: 回复@周缘求: 谢谢周律师@ 我,让我看到一个多么分裂的中国,多么分裂的法律人。前日在福州我与斯律师说我真佩服你可以试着和法官们在微博上沟通,斯律师说博主这个人不错,今天就看到这贴。屁股决定脑袋,他们是党的法官,怎么可能放下身段说人话?
    把指导当事人闹访、人为制造舆论、意图影响司法,美其名曰“社会化运作”,算得上一点小无耻;积极营销、四处宣扬自己擅长通过“社会化运作”捞人,并为此洋洋自得,算得上比较无耻;但是,因为同行没有采取“社会化运作”而公开指责自己的同行,甚至指责他欺骗自己的当事人,这就超越了无耻的极限了!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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