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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琨律师

    本人向新余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和渝水区法院提出的新余李思华案检察院违反法定程序,不听取辩护人意见即提起公诉,辩护人要求撤回起诉听取意见后再决定的法律意见,经查询上述两方均已收到,本人也已和主办检察官郭红梅女士电话沟通过,其表示看到意见后回复我,我非常希望能听到郭检察官和检察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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