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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wy2004

    [good]//@芮必峰: 不管怎样,这件事本身应该视为"言论自由"方面的一个进步。 //@王克勤: 【重庆因言被劳教者获赔13万】@黄成城8世
    【重庆因言被劳教者获赔13万】璧山县法院宣判,重庆系列劳教案中被劳教者之一黄成城获赔13万。2011年上半年,黄成城因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劳教,失去自由641天,黄索赔68万精神赔偿。庭审时无劳教委人士到场,璧山县一名警察以受重庆市政府委托的名义向黄道歉。(南方都市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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