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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步香径

    微博可以营销自己,扩大点知名度,让愿者上勾。但决不能通过造谣、传谣来鼓惑人心,骗取知名度。新浪及相关部门应该让这个袁大律师承担造谣、传谣的后果,只有让他身败名裂,才能知道言论自由也应该有道德和法律的尺度
    【另一种声音】袁裕来律师:我从不刻意造谣……〖网友的声音〗@纵横-知白: 不能识别就传播还带上自己的立场来评论……@董路: 天性轻信是“先天傻”,认别水平不高是“后天傻”,过后从不道歉是“装傻”,再三造谣传谣是“卖傻”…… @zhuangpeiyuan: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急公好义袁律师和PS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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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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