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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夏世家子孙

    //@王小渔在海边: 既是公益诉讼,任何合法环保组织和达到一定数目的公民均可起诉才对。这不是我的专业,这条规定也完全超过了我的理解能力?谁能解释一下这其中的法理和背后的考量是什么?难道是要把中华环保联合会变成下一个行贿受贿的重灾区?[疑问]
    【关于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的紧急呼吁】环保法修正案今再审议,公益诉讼主体仅限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其他环保组织无权提起公益诉讼🔗 网页链接 这是严重倒退。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再继续被加剧污染,必须坚决抵制。至少凡经过合法批准的环保相关组织,皆具有提起公益诉讼之权利。支持者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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