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枫树坡

    同样不赞同处罚赵红霞,至少要念其有功。//@九州处处奔雷: 【转发】我不赞成“追责郭美美”。她的这种所谓“狂妄性表演”,是对“相关机构”(如慈善的红十字会)的最大揭露!她的每一个笑容,都是对“红十字会”的最好讽刺。郭美美的笑容啊,让你们无地自容!
    【人民网:郭美美是一只有背景的妖怪】人民网刊文称,就像西游记里“有背景的妖怪都被带走了”一样,人所周知郭美美是只妖怪,但她就是没有被打倒,反而愈加高调和狂妄。高调、跋扈的郭美美,能让堂堂红会及有关部门胆战心惊、投鼠忌器、龟缩躲避,显然是一只大有背景的妖怪。🔗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