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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直播在线: 扩散! //@张芳芹: @长江直播在线 @元芳视角 @郭敬明有话说 //@无尘地: 恐怖!莫须有!//@wangshitou9797: 荒唐之极!放人! 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在网上发现刘*萍和朋友在自家楼下的举牌合影,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报捕;检察院在批捕时又将罪名改为“非法集会罪”。刘*萍就是在这种变戏法似的罪名转换中,一天接一天地付出自己的自由:司法机关为何要如此刻意加罪于无辜公民?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