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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绿水在路上

    //@检察官杨斌: 这位博友家新买的彩电,刚用一个月就坏了,由于已过15天包退换期,商家只答应维修,她私信咨询我,能否根据1995年的这个规定折旧后换台新机。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不熟,特转来请教诸位博友,此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检察官杨斌 请问1995年出台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家电,如电视,在保修期内可以以折旧费的方式,既按销售价格每天0.1%的方式给予销售商折旧费,就可以退换货,请问这个法规还生效吗?如果已失效,现在还有其他关于以折旧的方式换新机的法律法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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