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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ndonkey

    解惑啦//@陈泰和-民决团: 这种说法存在严重问题,1两大法系的提法就是错误,大陆法系是专制,英美法是法治,法治怎会向专制提取优点?2英美法,又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以无成文法、判例为自己的法律形式,怎会走向法典化?3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德国日本经历的灾难已经够多了,难道我们现在还想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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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漫步77:两类法典及根据:两大法系互取优点的表现之一是共同重视精致的法典,不过两类法典产生的机理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典一般源自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文化传统;而英美法系(特别是美国)的法典一般源自司法判例,是对判例法的再加工。因之,大陆籍民族精神而法典;英美则籍判例法、法典而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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