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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书坤律师

    回复@随缘的芦荟: 那张伤口照片不是叶海燕博客里的,吴法天给出的链接只是一个网络论坛的匿名发布的照片,谁知道发布者是谁。叶海燕微博或博客里也没说过事发地点是她一楼工作室,相反他对会见律师说的是四楼住宅。公安也没说是一楼工作室。吴法天这还不算造谣?
    博白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而叶海燕的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注册地正是#饮马江二路46号#(佳佳发廊对面),经营范围是“性用品零售和健康咨询服务”。周四中午十一点多,与叶海燕存在民事纠纷的三位老太太能否进入这个开门经营的工作室?进入就算私闯民宅,砍死勿论吗?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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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