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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陵县法院丁庄人民法庭

    【合作建鸡场无合同 打架伤人互相赔偿】张强和刘伟一起打理一个养鸡场,但是关于合作的具体内容却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后来矛盾不断,双方大打出手。2013年5月21日许昌县法院判决刘伟赔偿张强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671.52元,判决反诉被告张强赔偿反诉原告刘伟各项损失1921.76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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