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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再平

    //@记录者陈宝成: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老师怎么看? //@贺卫方: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承认,她说得对,马列主义无宪政。如果你要追求宪政,那就要知道何谓水火不容。
    【红旗刊文:宪政关键元素属于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杨晓青:宪政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在党的领导下,为了人民的利益,通过法定程序,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修改的。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至上”口号的局限性。🔗 网页链接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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