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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e的围脖

    转发微博。 //@彭三金说: 1、请不要把党不要的丢给群众,建议保留党籍。2、权势之人去强奸称为嫖宿幼女,老百姓去强奸还叫强奸。3、恶法嫖宿幼女罪,我看废除有点难,那我建议修改刑法相关: 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请予以执行绞刑!你同意吗?
    【兰州警察嫖宿数十幼女 】30日,兰州一律师爆料,兰州城关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通过皮条客,嫖宿数十名幼女,最小的仅12、13岁,现副所长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刚在微博看到随牧青律师:接到主管部门指令,不得代理强奸幼女案。下图为伊朗嫖宿幼女的下场——绞刑!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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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