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Heron-bb-: 这很有必要啊//@天山童姥WL等马明杨怡公开: 好!//@霏霏蛋蛋: 同意同意同意//@幽默老宅男: //@马伊琍: 坚决同意!但是我们自己在这表决有用吗? //@薛晓路: //@袁裕来律师: //@晓玲有话说: 人多力量大,随手转发。
【对性侵幼女者,化学阉割比鞭刑更有效】“化学阉割”(chemical castration)始于美国,是对男性强奸罪犯注射一系列雌性荷尔蒙药物使其失去性欲。2003年以来一些国家也立法对一些诸如强奸幼女的犯人进行化学阉割。同意我国确定此刑罚者的同学请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