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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伟民律师

    陆洪恩,上海乐团指挥,66年5月28日因 “反动言论”被逮捕。68年4月27日,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曾经和陆关同一监房的刘文忠,在书中回忆,审讯最后,陆以20分钟的演讲,全面地指责了文革之罪,他说我想活,但不愿这样行尸走肉般地活下去,不自由毋宁死,文革是暴虐、是浩劫、是灾难,我不愿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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