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No1
//@梁幕天: 保护未成年人我们为何不能参照香港?//@闾丘露薇: 这两年两会期间,一直有代表提废除嫖宿幼女罪。在这个问题上,香港最严厉,只要和十六岁以下女孩发生性行为,就是刑事罪,和十三岁以下,可处终身监禁,除非男孩本人十三岁以下,是否知道对方真实年纪,是否自愿,都不是脱罪理由。 最近连续发生多起“强奸幼女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所以我呼吁并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改刑法,将拐卖、虐待、性侵犯儿童定为重罪,施以最严厉刑罚及死刑!请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一起努力!@迟夙生律师 @人大代表马文芳 @李承鹏 @全国人大代表宋福如 @朱永新 @叶青 @韩寒 @斯伟江 @全国人大代表周春莲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