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李苏滨律师

    王宇律师昨天去青岛公安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警察告知必须先去青岛司法局备案。驱车四五十公里至司法局,该局刘干部说我们没有配合看守所的义务。下午又返回看守所,那个警察又说上午说错了,应该北京司法局备案。 我在:🔗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