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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少群律师

    @洛阳-杨海峰 说:2013年5月13日下午六时许,我姐下班骑电动车经过古仓街口,被穿便服的老城派出所民警戴上手铐,在没有告知理由并亮明身份的情况下连人带车带回派出所。在扣押一个多小时后,没有制作任何文书和履行任何手续即释放。民警行为给我姐造成名誉损害,侵害了人身自由,最终也没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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