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__Manson__

    //@立耳犬: 同意 //@乐都邱: 约法三章:1、网名背后要提供真实署名 2、刑法和民法补充立法同样适用网络世界。3、建立我们自己的请愿网站,同一问题超过10万(待定)请愿人数、政府必须做出回应。谢谢转达。
    最近,我可能会见到一位管理互联网的领导,微博上朋友们有什么建议要转告?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