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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绿水在路上

    //@房立刚律师: 赞同第一位 //@西北政法江展: //@萧-_-瀚微博212世: 玉闪,我们搞法律的人不习惯对未经正当程序质证的刑案下实体判断,你已经走火入魔而不自知。另外,讨论问题别树稻草人,我没让人闭嘴,只是提醒包括你在内的人们别太自信。
    微59:《对世界的态度》——围绕朱令案,看见一些朋友在大谈程序正义与无罪推定,结论是我们什么都确定不了,大家都应该闭嘴;另外一些朋友用言论自由来辩护,结论是只要没有一个程序正义判定我的言论侵犯他人,我就可以发言表达看法。良以有慨,因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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