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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昆律师

    为了推动财产公开,我赞成赦免论。过去的就算了。贪腐很普遍,但除少数贪得无厌且丧尽天良的官员外,大部分人的贪腐其实是被裹挟进来的,应归罪于体制和整个国内大环境,不应归罪于他们个人。我们应当现实一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为了明天,为了我们的中国梦,只能如此,很难有更好的选择。
    中国改革愈来愈难,20年前推行官员财产公开,估计没有多少人会反对,因为那时还没贪到钱;现在迟迟不能推行,是因为贪腐之广之深之多,一旦公开没法和国人交待。贪腐已经积重难返。民间议论赦免论,以免责换取改革,纯是一厢情愿。因为赦免论的前提还是财产公开。财产公开是个死结,打不开就没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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