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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敦根律师

    //@周泽律师: 说白了,这就是对法律耍流氓。//@许丹: 我认为他们在改判死缓、十五年时,就已经知道此案的冤情了,只是没有勇气彻底纠正错案,致使拖到今天。公权力必须学会认错,错误拖得越久,代价越大!
    【庆幸:他们只是"强奸(杀人)犯"!】一度被判死刑、死缓,后改为死缓、十五年的张辉、张高平,坐了十年冤狱,昨日拿到了无罪判决书.🔗 网页链接 他们"犯"的是强奸(杀人)罪,要是"犯"别的"罪",平冤就难了!强奸(杀人)这种罪,想把人冤死,还真是不容易。这,想必也是他们二审被改判死缓和十五年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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