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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伽-law

    @四俩俩 没得啥看头了//@金万藏: 禁区越来越多//@写手阿丑: @杨东问感 //@洛三小: 摔键盘!!这么凶残劳资不用写了!//@我是阿荧: 太可怜了……森情抚摸……一想到我那来回改了几遍才发的耽美我就……所以我就不写耽美了。再看这个,更凶残了。好像每一篇都犯忌了。我还是别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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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位编编朋友给我发了一个写文的注意事项,据说是上头的新规定,其中不能有高富帅白富美或早恋同性恋情节什么也就罢了,当我看到第八条时突然暗自庆幸自己写魔幻写的不多,因为:魔幻类作品要防止超能力、灵力、转世、重生、轮回、修仙等唯心概念……囧了吧!大家看看新政策,求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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