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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先进

    貌似这也不够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故意伤害的要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这最多算轻微伤,属于法定不起诉情节,我擦,那货肯定学过法的,分明就无罪嘛,哎你是从了他吧,基情才是真爱@有来有往My_baby //@平先进: 这不正是我想写的论文题目吗,论强奸罪的主客体是否应为特定的人。//@AllenJoJo: 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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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亮了...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当初看到小陈实在太漂亮了就没多想,直接把他拉进角落里准备施暴,但他扯去小陈的裤子才发现他是男生,他犹豫了一下,但是经不住小陈美貌和痛苦呻吟的诱惑。。。。。 谁快来拯救我的三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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