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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小正h

    我不了解这个 作家陈岚,不过看到转发的她的相关言论,并不是为罪辩护的角度,只是从私权和公权界定的角度。//@婴孩: //@袁灵微博: 很多的为罪辩护是「以有罪为无罪」,而根本不是上帝赦不赦免,教会接不接纳罪人的问题。所以,就显出他们不是真羡慕上帝的爱,而只是想肆无忌惮的作恶。
    为奸淫辩护,这是时尚的事情,@作家陈岚 这样一个饱受非议的人物这样做,更是理所当然。但看其微博简介,竟然自称基督徒,虽然谦称不合格,可还是基督徒啊。挂基督名号的人越来越多了。经验告诉我们,为罪恶辩护不一定是因为博爱,而是为自己作恶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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