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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军观察员

    贵溪校车事故,遇难学童家庭,当地政府每人赔偿48万。我反对。第一:政府不是侵权主体,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这对其他交通事故中遇难的学童,甚至普通人不公平。政府可以发动捐款,可以给遇难者家庭提供法律援助,但惟独不能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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