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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大路

    当公权力不再把法律当回事并剥夺启东项目中公民要求听证的权利时,却要求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这很荒唐!如果一个社会能容忍公权力的过失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后果,就更应容忍公权力的代言人被扒光衣服?何况给这个市长套上的还是一件“环保”装。有不同观点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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