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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律师在山顶」的搜索结果
袁裕来律师
【回顾老帖:劳教废止,请不要意淫】劳教废止了,大家高兴的什么似的,特别是@浦律师在山顶 ,他为此作出了艰苦努力。劳教是个毒树,铲除了,固然值得高兴。但土壤还在,肯定还会长出什么变种来。所谓里程碑一说,则纯属意淫。里程碑是在路上的,宪政根本没有上路,哪里来的里程碑? 原微博 含冤法官金林响
@吴鹏彬律师 @小斯在唐山 @浦律师在山顶 //@成则余: //@随形而动: //@胡锦亮伸冤: 老金胆子大很多了么 //@含冤法官金林响: 悟空的化身 原微博 慕容4村
年度法治人物浦某,其微博从@浦律师在山顶, @浦律师在山峰, @浦律师在山洞,现在是 @浦律师在山脊,其人帮许多劳教犯打赢了官司,拿了无数奖,回到微博还是要爬这一座又一座的大山 原微博 流民老程吐槽
最近,已婚男法官和疑似女律师开房被炒得沸沸扬扬。其实,这不算啥。我关注@小斯在古田 和@浦律师在山顶 是不是经常被女法官开房的问题,我担心师徒俩的身体。@白花蛇杨春手札 以为然否? 原微博 许丹
@浦律师在山梁 了//@纪委巡视: 他,没办那些所谓的惊天大案,也没违背良心代理能博眼球的案件而去迎合龌龊的环境,他只是默默地帮助弱者,在民主法治的道路上受过伤流过泪,但仍然努力着,支持着……哪怕是一点点进步也能让大家看到曙光!支持志强!@浦律师在山顶 @许丹 @袁裕来律师 #影响中国2013#他说,“影响我最深的是胡平先生,他的《论言论自由》决定我此后的人生轨迹,我发现了我追求、并愿意为之奉献的事业”,他是,法治候选人浦志强。他在,影响中国。“影响中国2013年度人物”颁奖典礼,12月20日北京,《中国新闻周刊》与您共同见证 @浦律师在山峰 🔗 网页链接 转发 1555评论 374 原微博 春雪微融
请教新余案律师@浦律师在山顶 @小斯在古田 @还是周泽律师 :这两孩子算非法集会吗?有举牌、照相等情节,人少点。 //@杜导斌: //@戆夫19: 对体制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在这个时代的基本态度;//@诗人王藏: 洒家发的都被删,有关方面,你们及你们孩子保证吸不到雾霾吗? 原微博 兲嘲刁民四世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微博!】那些年,章立凡 还没有被@章立凡的住院护工 照顾;@小斯在江西 还没环游中国大陆;@浦律师在山顶 还在对劳教制度唧唧歪歪;洪智坤还不是@台湾壹贰肆;张鸣萧瀚等不知所踪……而醉生梦死的网民正兴高采烈的讨论汪峰上头条,这一场场悲剧,充满了可耻的笑声。 原微博 徐昕
//@陈业文新大都: 这事得找坚持”斗争哲学、争抢高地“的那帮”仇恨的囚徒“去索问。[偷笑] //@迟夙生律师: 曼德拉在弥留之际还带走了@伍雷 @浦律师在山顶 等一大批新浪微博,祝他们在天堂愉快。[蜡烛] //@北京磬石: [蜡烛] 曼德拉走了。他说过:“我决心继续为争取自由而奋斗,直到咽气的一刻为止。”他还说过:“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一样需要获得解放。夺走别人自由的人是仇恨的囚徒,他被偏见和短视的铁栅囚禁着。” 一个时代结束了!一个时代开始了!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凤凰URadio-朱鸣岐
美国《外交政策》评出2013年百大思想家(Thinkers),分为决策家,创新家,挑战家,艺术家等不同类别。总理李克强,导演 @贾樟柯 ,律师界 @浦律师在山顶 以及消失的许律师榜上有名。除此之外,还有一位华人Zheng Xiaoling,应该是斯坦福大学的科学家。查看全文>> 原微博 热门微博
12月4日是中国宪法日,但我们在新余的非法集会案,很不顺利。这么多年了,对法庭怎么样,法庭内外如何维稳,我有经验,对庭外鼓噪却初次见识。两百来位工人模样的群众,诅咒我“流氓律师”、“汉奸律师”、“卖国律师”和“中华民族的败类”,被他... via@浦律师在山顶 http://t.cn/zjzavIx查看全文>> 展开全文原微博 许志彪律师
【刘某等非法-集、会-罪法律分析】供@浦律师在山顶 @小斯在毛儿盖 @杨学林律师 @张培鸿 @周泽 @律坛怪侠杨金柱 @伍雷学习联邦论 等大律师参考。查看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北平武僧
新版本:让我们与他们共同分享人民给予的荣耀!@杨学林律师 @小斯在毛儿盖 @张培鸿 @浦律师在山顶 @律师刘卫国 @律师陈建刚 @潇洒c昆仑剑 @金重齐 @我的微博名我忘了 @我是王默_F @天使-向莉 @北京的齐齐 @北京童木 @北京明朗 @北京巴沟韩颖11 @初八大法师 @伍雷学习联邦论 @刘书贵29 @中军千夫长 展开全文原微博 许志彪律师
【刘某某非法_集_会_罪法律分析】材料有限,分析不全面,请多包涵。供@浦律师在山顶 @小斯在毛儿盖 @杨学林律师 @张培鸿 @周泽律师 @律坛怪侠杨金柱 @伍雷学习联邦论 等大律师参考。查看全文>> 原微博 张洪峰
对@小斯在毛儿盖 说:《最高法:已不允许被告人出庭剃光头穿号服》被告人剃光头、穿号服的问题,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要求不允许有这样的做法。请问新余法院是否执行最高院的要求?@律师王海军 @浦律师在山顶 @杨学林律师 @周泽律师 @伍雷学习联邦论查看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周泽律师
@浦律师在山顶 在法庭上那气势,直让人瞠目结舌。他可以提醒合议庭认真听他发言,不要交头接耳;他可以提醒承办法官,都不坚持要求其回避了,就少制止他发言;他可以提醒法庭注意,庭审到什么时间就该休庭……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周泽律师
下午的庭审中,公诉人要求律师注意法庭礼仪,不要教育公诉人。@杨学林律师 @小斯在毛儿盖 @张培鸿 都撇清说不是教育公诉人。小斯表示只是想提醒公诉人,他们对几位被告人的指控太荒唐了。而@浦律师在山顶 却表示就是要教育公诉人,自己50来岁了,也曾是大学教师,有资格教育公诉人。直让几位公诉人讶口无言 展开全文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河南掘坟黑幕调查
//@独唱团领唱: //@周泽律师: 回复@徐德军律师: 浦志强@浦律师在山顶 已当庭自首。我们的当事人李思华也当庭举报律师,说我们律师所做的比他们做的多很多。 //@徐德军律师: 组团去自首 原微博 周泽律师
回复@徐德军律师: 浦志强@浦律师在山顶 已当庭自首。我们的当事人李思华也当庭举报律师,说我们律师所做的比他们做的多很多。 //@徐德军律师: 组团去自首 原微博 杜导斌
新余地方当局为什么不上微博?新浪为什么要封律师的号?如果你们有据有理,为什么不向国人说清楚?如果无据无理,为什么非得制造冤案?@小斯在毛尔盖, @张培鸿 @周泽 @杨学林 @浦律师在山顶 查看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栾少湖律师
今天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也是宪法日。一早@刘晓原律师 @王宇律师 被警察查房;后@律坛怪侠杨金柱 @周泽律师 @浦律师在山顶 @杨学林律师 @张培鸿 及伍雷、斯伟江律师庭前遭打骂;再后@伍雷 等被禁言删贴。目前依我看法律是帮不了律师了,建议再遭不测时请背诵中央文件试试吧[泪]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作家-天佑
保存一下@浦律师在山顶 的这个帖子,我很是奇怪,两百多工人模样的群众来骂浦大状,这是谁雇佣来的?雇一天要多少钱?谁来出这笔钱?这些被雇佣来的工人知道浦大状是为他们争取权益吗? 原微博 徐昕
[蜡烛]//@律师文摘: 请记住每一个名字,他们都曾和你我一样是活生生的人——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为人夫妻。@贺卫方 @方流芳 @东来岭人 @徐昕 @何兵 @小斯在江西 @浦律师在山顶 @王才亮律师 @袁裕来律师 @话家国君 @麥田書坊 @杨学林律师 //@律师王学明: //@期望西方: [蜡烛] 展开全文【 “11·22”事故遇难人员名单公布】“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今天下午公布事故遇难人员名单。62名遇难人员中,山东籍48人(青岛26人、山东其他市22人)、黑龙江籍7人、吉林籍3人、山西籍1人,江苏籍1人、河南籍1人、内蒙古籍1人。具体名单见长微博。 展开全文转发 1773评论 303 原微博 萧韬2
【刘萍案律师受威胁退辩】今天继续一审的江西刘萍案,第二批辩护律师在新余市的法院门口遭不明人士围攻甚至殴打。@浦律师在山顶 遭辱骂,@张培鸿 意外挨打。@律坛怪侠杨金柱 被谩骂、车被踢且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他向法庭提出抗议,退出辩护。@江平教授 @贺卫方 @何兵 @迟夙生律师 @徐昕 @我爱克里特 展开全文原微博 海南梁山
转发不了,只好复制!@张卫丽VS吴法天 张卫丽VS 吴法天 一案,9号下午2点开庭,海淀法院47法庭。欢迎旁听!带身份证即可。@真正公民云峰 @锈号再吹 @袁裕来律师 @青州杨玉圣 @阿里公鸡 @摆古论今 @陈有西 @大鹏看天下 @公民消极 @律坛老鬼 @浦律师在山顶 @重庆雷登峰律师 @政法郭老诗 @变态辣椒 展开全文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红老邪邓
已经被删了几次了!现在!XY刘P案第二天开庭,竟然@刘萍家属 和@小斯在江西 @浦律师在山顶 @周泽律师 等律师在法院外面被与大群人围攻!他们要打人!真无耻!扩散开!保护律师!保护证人!@施济 @刘书贵28 @Ben77 @白发萧萧法律人 @迟夙生律师 @共huo乱华T @孤家寡哥2017 @向莉在舞蹈 @秀才江湖2015 展开全文原微博 长沙公民眭建平
请关注!@律师王宇 @刘晓原律师 现在分别被警察查房![围观][话筒]@迟夙生律师 @郑建伟律师 @小斯在江西 @浦律师在山顶 @何光伟 @李方平律师 @栾少湖律师 @天使-向莉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马屿人中转站
江西新余新公民首案设千米警戒线 @浦律师在山顶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科技房产V
据@浦律师在山顶 讲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发生了律师和被告抢着认罪的奇观[哈哈]@隆裕太后 @摆古论今 @何兵 @任志强 @袁裕来律师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周泽律师
【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辩护】明天,江西新余,我将与@小斯在江西 @杨学林律师 @张培鸿 @律坛怪侠杨金柱 @浦律师在山顶 共同为一起"非法集会"案件辩护。这场辩护,实际上是为我们自己辩护,也是为每一个公民辩护。这是律师们自带干粮参与本案辩护的唯一理由。据悉,几位被告人的前任辩护人也将到场围观。 展开全文原微博 吴鹏彬律师
啊???//@小斯在江西: ://@周泽律师: 明天就开庭,今天上午与@浦律师在山顶 去会见李思华,李思华说,他写的辩护词刚被看守所收走了。我们问管教索要,被告知要交给办案机关审查。新余,实在太过了!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