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貌似在快车道上,2,过往车辆此时停车是违规,3,按常理分析,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不会违规停车(引用某判决)4,缺位的不是民心,5,这种违法行为真的值得赞吗?6,引用网友的话,对善的过分赞扬就是对恶的极度渲染。
#新闻周刊#【善良,从不缺席[心]】近日,广东佛山街头,一名骑车女子被撞倒地,肇事车辆逃之夭夭。当女子饱尝受伤之痛和人情冷漠之时,一名素不相识的男子不顾擦身而过的车流,用身体护住伤者,避免伤者受刮伤。“挡车哥”让我们看到,即便世间有恶,但善良,从不缺席。赞!🔗 网页链接
#声音#【司马南回应“气功大师”隔空戳死言论:戳死我试试】昨天司马南回应称其是“信口雌黄”,并表态他在北京恭候王林,如王林不来,他将亲赴江西萍乡王林的5层豪宅接受检验。司马南还评价说:“这话有点硬,有点力度,有点盖中盖服多了的感觉。”(北京晨报)🔗 网页链接
- //@袁裕来律师: 希望大家阅读后,理性转发。司法是最后一防线,律师为了当事人利益,必须支持。
#北海市银海区法院驱逐辩护律师事件#。目前为止的情况。杨金柱律师和李金星律师正在绝食抗议中,请大家关注。
- 我知道这样理解很难,举几个例子吧:1全城牧师都知道将被绞死的不是真正的杀人犯,但没有一个牧师去告发,他们的这种行为在正常社会里被认为是神圣的,而不是没有良心;2全美国人民都认为辛普森杀了人,但因为律师的辩护,全美国人民都认为辛普森无罪,没有人认为律师做无罪辩护是没有良心的。@何三畏 展开全文
- 有多少冤案错案是假实体正义之借口,为平民愤为借口,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为借口,而蔑视程序,种下的是苦涩恶果,收获的是权利的被限制。今天我为反对人们对谭为重庆辩而恶语相向鸣不平,如同我当初为重庆蔑视法律而痛心疾首。明天谁会是下一个受害者呢。@何三畏 @事件A视界
- //@任志强: 立法越法,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司法无法?
中国今天的现实是有宪法而无宪政, 当政者不尊重法律,人民就不会尊重法律。官场遵循的三大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讲法;判案三大规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关系;法治的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总而言之一句话,人治大于法治。会有破局之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