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年前写的文章,再“发表”一次。人间正道是“沧桑”? 1949年,在人民解放军攻占国民政府都城南京、共产主义革命大局已定之际,——博文片段来自chenjianglan9:2012年01月19日 🔗 网页链接
- 胡同志担任总书记前几个月,一天早晨新闻广播中听到该领导同志思想:“依法治国,首先是以法治官,以法治权”。立即上网找原文,始终(迄今)找不到。
谈宪政别扯高深理论,大白话一句,就是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既规定了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也规定了对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只是经常被漠视。谁熟悉宪法?当务之急,是强调法治,不仅让老百姓守法,政府更应当守法!如果推行法治能让政府遵守现行宪法的规定,不就是中国的宪政吗?
- //@童之伟: 回复@马长山: [ok] //@马长山: 否定宪政从暗流走向前台,就等于砸了法治的饭碗!辛辛苦苦30年,顷刻回到改革前!在惜哉痛哉之余,更需深刻反省30年来的法治建设路径是哪出了毛病?既有模式还能否走得通?
【宪法名宿:许崇德教授】许老生于1929年,唯一参加中国全部4部宪法起草的学者,前港澳特区筹委、基本法草委,现中国宪法学会名誉会长。许老乃革命烈士子弟,一生对中共死忠,近年最大愿望是推宪政进十八大报告,惜终未遂愿。老先生最近很生气。盼许老保重、将来能与后辈共享中华民族宪政时刻的荣光。展开全文 - 对@傅明憲 说:明宪:我们是你哥哥傅明伟1969年到1973年在上海零陵中学时的同学。你哥哥离开中国大陆后没有保持联系,也没有联系的办法。烦请告诉明伟,同学们很想念他,希望建立联系。陈江岚,张亚敏,梁虹等。请转告联系邮箱地址:cjl@sass.org.cn, 或chenjianglan9@gmail.com。非常感谢! 展开全文
- 胡德华:“国家宪法里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如果相关部门没有理由就给注销、查封了,是违法的。如果有理由就要讲出来,如果不讲,那就说明我们国家的法制说的跟做的有很大差距。”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与传统媒体,也应适用于网站、博客、微博等等。在这个意义上,因某些关键词就直接删除言论是违宪的。
- 1月26日新民晚报第一版以1/4的面积刊载照片,画面是政协委员乘公交车赴会,解说辞说今年两会共设公交专线25条,配103辆车。当天有报道,说很多领导干部乘公交车赴政协会议,因而有的委员上车甚至没座位,“一站到底”。当天晚上有记者观察,会议结束后不少车上仅2-3人(见27日晚报A8版)。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