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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ever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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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看一次笑一次。这样的肚量如果真打官司急红眼了怎么办?[哈哈][哈哈] //@袁裕来律师: 有西,我和你谈的是公共话题,不仅仅是你我之间的私人问题。你这个态度不对。//@陈有西: 非常厌恶袁裕来的不懂装懂。管好自己的博吧。
    【从陈有西休博说起】有西为民主法治作过不少努力,但尚不习惯民主的生活方式。接触司马南,是想体现民主情怀,却承受不了网友的评击。很多大V和意见领袖都有这种缺陷。未掌握公权力无法承受不同意见,掌握了公权力自然就会设法封杀。无法适应微博,一定程度上就是被淘汰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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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你这种人挑拨是非!真当民众不是律师就真不懂法真没智慧或白痴啊!好!你是律师,赵运恒叫你号,你还敢应战吗? //@陈有西: 回复@荭色图腾: 因为社会心理巳把批判李家视为正义,案情真相,五人是不是会冤判,他们已不关心,甚至认为就算冤判也活该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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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ateverlala:回复@金钢芭比辰: 人家大律师自以为有特权(只因他们是律师,大V,最有发言权)可以让公民闭嘴,法制社会行得通吗?看来律师在不淡定时只能不闭嘴地说让人闭嘴。咱们准备被他们拉黑吧,最后告示,定罪为:"扰乱律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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