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证据瑕疵,又何须媒体造势?//@周泽律师: 在案件未判决之前,检方的喉舌媒体,利用专家之口,发表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言论,实际上是另一场公诉。参加对这种辩护缺席的媒体公诉,有损教授清誉。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 陈非本案律师,不了解案件具体细节,在庭审期间发表倾向性言论,确不应是法律人所为。//@周泽律师: 本帖下对陈有西律师的评论,我的看法是:陈无论是否接受梦鸽委托,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对李案发表倾向性观点,均属正常;网友的质疑,并非全理性,但对李家不利的言论未必都
- 代理进行实名购票,属合法代理行为,收点服务费犯了何法?!
- #新华分享#大陆生入台健保即将上路 可享岛内医疗保障---见此,国民党“立委”吴育升急忙上台让王郁琦说明未来3年多马当局要推行的两岸工作,以一问一答的方式,给王郁琦反击的机会。吴育升:民进党嘴巴上说重视,所以花了很多时间去讲陈水扁的... 🔗 网页链接